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经营的决策部署,激发家庭农场发展活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于2025年4月举办“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同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辅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共计10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4月
培训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安排3次专题讲座、2次案例教学、1次研讨交流、2次现场教学。
(一)专题讲座
1.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政策解读
2. 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最新部署与难点问题
3. 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二)研讨交流
以“如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根据培训班人数分组进行结构化研讨,在组长主持下每组按研讨流程安排输出研讨成果。
(三)案例分享
邀请典型地方代表结合实践讲解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方法路径和经验做法。
(四)现场教学
赴当地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较为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为2600元/人(含师资、伙食、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等费用)。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我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开具发票前请学员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团体报名10人及以上可安排一个免培训费学习名额(住宿费自理)。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 学员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表见附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 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住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3. 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名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照公众号上培训通知的链接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4.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时间,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联系方式
林老师 010-59197728(兼传真)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张老师 010-59197738 13241008586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