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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于2025年6月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工作的同志,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带头人等,共计10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6月中下旬

  培训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为主线,设置政策解读、难点剖析、模式创新三大板块,以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实施。

  (一)政策解读

  1.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增效

  2. 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及项目任务实施要求解读

  3.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规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难点剖析

  1.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与申请

  2. 科技助力新农业  破解农业社会化服务薄弱环节

  3. 如何因地制宜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模式创新

  1. 集中农户服务需求 制定统防统治服务标准 助力粮食单产提升

  2. 农机引领 一站服务 一体发展打造一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四)现场教学

  赴当地典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为2600元/人(含师资、伙食、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等费用)。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由我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开具发票前请学员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团体报名10人及以上可安排一个免培训费学习名额(住宿费自理)。

  2. 2025年度“聚力强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学员免收培训费,需按标准缴纳食宿费。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 学员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 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住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3. 请参训学员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参训前自觉监测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建议暂缓参训,报到时需携带填好的纸质版《参训学员健康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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