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主管部门及下辖单位,农垦管理部门,有关农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团: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立足农村产业一线优势,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院拟举办3期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农技推广系统主管部门、乡村产业发展主管部门,相关领域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8月上中旬 宁夏银川
第二期 10下旬或11月上旬 四川成都
第三期 12月上旬 海南琼海
每期培训时间6天,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新业态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种业安全建设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智慧农业发展趋势与实践应用,乡村人才振兴与农技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实务,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创新,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及典型案例分析等。
培训以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进行。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
培训费用2900元/人(不包含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住宿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开班前另行通知,费用由学院代收。为保证资金安全,培训采取报到后现场收费方式,可刷卡或使用微信缴费,培训结束时统一开具发票,颁发培训证书。
五、报名方式
1.为了便于培训组织管理,参加第一期培训学员请于7月19日前报名;第二期培训学员请于9月26日前报名;第三期培训学员请于11月15日前报名,报名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箱。如有人员调整或补充报名,请于开班前及时联系会务组。
2.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住宿费用、日程安排、缴费方式等事宜在开班前以补充通知形式直接通知本人,不再另行印发培训通知。
3.请详细填报个人联系信息,规范正确填写报名表中姓名和身份证信息,用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班前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无法购买保险,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有严重基础病或开班前有发热、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人员,请及时诊治,暂缓参训。
联 系 人:姚老师、戈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7783 15801313302(同微信)
010-59197786 13651287303(同微信)
传 真:010-5919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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