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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与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质效,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于2025年5月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与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工作的同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共计10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5月

  培训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涉农项目申报与管理”为主线,安排4次专题讲座、1次案例教学、2次现场教学、1次研讨交流。

  (一)专题讲座

  1.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解读

  3. 涉农项目申报及申报书撰写要点

  4. 涉农项目管理工作重点

  (二)研讨交流

  以“如何做好涉农项目申报与管理”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根据培训班人数分组进行结构化研讨,在组长主持下每组按研讨流程安排输出研讨成果。

  (三)案例分享

  邀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就成功申报涉农项目的思路经验做分享交流。

  (四)现场教学

  赴当地成功申报涉农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为2600元/人(含师资、伙食、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等费用)。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我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开具发票前请学员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团体报名10人及以上可安排一个免培训费学习名额(住宿费自理)。

  2. 2025年度“聚力强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学员免收培训费,需按标准缴纳食宿费。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 学员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表见附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 报名完成后需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到时冲减培训费。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 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住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4.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时间,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联系方式

  林老师 010-59197728(兼传真)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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