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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 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第一期)在重庆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04-2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宣传解读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于423日至28日在重庆市成功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第一期)。来自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陕西11个省份的80余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以推动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促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为目标,采取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进行。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中国农业大学、江苏省徐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法律条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与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运行等内容重点学习重庆、浙江、江苏等地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为学员们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方面工作的法律、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实操能力提供了有力辅导。

  围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培训班组织学员赴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歌乐村、中梁镇龙泉村、新发村、丰文街道三河村,北碚区三圣镇是平村柳荫镇东升村等地开展现场教学,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学员们与村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对因地制宜挖掘自身优势,通过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了深入的思考

  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政策性强、指导性高,课程设计科学合理、内容丰富多样,对实际工作开展有很大帮助,通过四天的学习深化了相关法律的理解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重难点问题的认识,回去后将充分消化吸收此次培训精神,持续优化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于今年6月和7月分别在云南丽江新疆库尔勒开展相关主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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